新闻中心
 ·通知公告
 ·案例分析
 ·物业新闻
 ·文章精选
 ·行业政策
 ·银华专窗
通知公告   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通知公告 > 正文   
关于避峰用电期间空调供应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-06-07 14:01:55 浏览次数:2070

尊敬的业户:

   全年用电高峰期已到,在天河区供电局下发的《天河区第三产业用户分时段避峰措施》中确定:在电网悬挂黄(红)色错峰执行信号时,对商场、酒楼、宾馆、写字楼等第三产业用户实行分时段避峰用电。要求华普广场相应执行如下:每天9:00前及14:00-17:00时段可开足全部空调制冷设备;9:00-11:00、13:00-14:00、17:00-18:00时段停用50%的空调制冷设备,且空调温度应控制在26℃以上;11:00-13:00时段停止使用所有的制冷设备,只保留风机、水泵等;有发电机的单位带负荷顶峰发电(消防专用发电机除外),其余时段不作限制。 

    在我司执行该措施过程中请各业户给予理解,不便之处,敬请原谅。 


广州银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

版权所有 © 2008-2021 广州银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